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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委书记写真:借条

在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中,她察觉预借工程款的借条有问题。为了彻查此案,她多方“求解”、全面排查,终于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

她就是福建省将乐县万全乡纪委书记肖衍红。

“我以为有借条就不会查到我身上,觉得这事可以瞒过去,真是悔不当初……”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万全乡上华村原党支部书记付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在法庭上,他追悔莫及。

“这个案子多亏了肖书记火眼金睛。”万全乡纪委干部小王说。2012年7月中旬,万全乡纪委书记肖衍红在村干部离任责任审计过程中,翻到一张上华村预借1.5万元工程款的借条。当时,肖衍红看到借条上有村支书付某、村委会主任李某和工程包工头冯某的签名。这样的借条应当有财会人员的签名!出于职业的敏感,肖衍红拿出笔记本记下这张借条。

在乡财政所,她了解到,2010年,上华村建设灾后安置房,由付某和李某负责安置房基础砌石工程。该工程的承包人正是冯某。2011年1月,乡财政所直接拨付1.5万元政府补助款给上华村。

“有收入、有预借,怎么没核销账目?”肖衍红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多。带着这些疑问,肖衍红来到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公安经济侦查大队“求解”。经过案情分析,肖衍红更加坚定了彻查此事的决心。

随后,万全乡纪委组成调查组,对上华村灾后安置房建设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很快查清了上华村工程资金账目进出、承包人结算等情况。账上没有1.5万元的核销材料,钱是李某领的,没有看到销账凭证。面对重重疑问,调查组决定与付某、李某谈一谈。

“你是否经手过村里的灾后安置房建设资金?”肖衍红问付某。

“时间太久,记不住了。”付某支支吾吾地说。

“当然不是你,这是李某经办的,希望你如实交代。”

“我不知道。”付某开始抵赖。

“村里有收到拨款,可是钱哪去了?”肖衍红接连发问。

“这钱,在账务上直接冲抵了,是包工头冯某送给我的。”付某感到纸是包不住火了,开始交代……

“当时,你跟冯某怎么谈的?”

“冯某主要是为了感谢我对他工程的支持和希望继续得到关照。”另一组办案人员对李某的询问也有了突破。

“2010年11月,承包人冯某写了一张预借1.5万元工程款的借条交给我,由我签字同意预借,再由付某签字同意支付。领出钱后,我们就平分了。”李某交代。

案件基本查明,不久后,肖衍红和调查组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付某等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陈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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