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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承钢纪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2021-05-19 17:20:0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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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钢承钢纪委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实施办法》,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受理范围、办理程序、考察依据、回复格式等内容,解决因信息局限造成的结论失准等问题,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助力。

河钢承钢纪委坚持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作为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的关键环节,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纪、严格程序的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在深入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河钢承钢纪委将受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事项明确为对科级以上干部提拔任用、公司级以上评先选优、拟推荐为市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被上级组织或部门借调等4大类,分类明确上级纪委、同级党委的征求意见函以及公司二级单位科级、公司机关科级、助理及以上干部提拔使用或评优评先等审核办理程序,围绕拟提拔或评先评优的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调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9种不同情形,以信访举报、处分情况、廉政档案、民主测评等为考察依据,并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及相关领导人员、职工群众的意见后,做出不影响、不宜、不适合、不得等提拔使用或推荐评优评先的回复意见,确保征求意见全覆盖、回复意见精准化。明确对廉政意见回复中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等5类责任追究情形,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问题发生,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切实当好廉政审查的“守门员”。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政治体检”,全面、客观、准确是意见回复的刚性要求。为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河钢承钢纪委结合廉政档案管理运用、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纪检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等方式,构建了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的监督网,及时准确、科学严谨评价党员干部廉洁情况,切实做到分析有“数”,研判有“方”,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李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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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泽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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